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攝於1995-11-29 |
(在2000年1月林曾杏美告別禮拜中述說故人生平)
杏美出生於在中國大陸的農村,自小勤奮好學。
我與杏美一同長大,一同讀書。從小時候,我們已經深愛著對方,但在結婚之前,連她的手我都沒有拖過。雖然我們相處的時間只有四年兩個月連二十七日的婚姻生活,但杏美她親口對我說:她已很滿足、很享受!我的感覺亦與她一樣。除了認識主耶穌基督之外,我最大的福氣是娶到杏美為我的妻子!我們在一起,嘗盡了酸甜苦辣,但我們彼此不捨不棄,而且一日比一日更愛對方,我們都相信我們的婚姻是神一早已安排。
杏美是在95年10月10日來到哥斯達尼加,我們就在神面前立約結婚。婚後,她毫無怨言與我們一起背負著我們的債務。我們經歷過生意失敗、前路茫茫、不知如何是好!但我們一家人同心地靠著主耶穌,神就帶領我們來到今日我們所居住的地方。杏美很勤勞工作,加上神的祝福和很多弟兄姊妹的幫助,我們的生活一天比一天的好起來。
在98年5月,杏美在醫院裡住了一個月,做了一連串很痛苦很難受的檢查。在這個月期間,我在醫院照顧她,唱詩歌讀聖經給她聽。我們形影不離,成為醫院內的人所認識的模範夫妻。後來醫生診斷出杏美患的是末期肺癌,我們就返回中國住了十個月,使她能夠與她父母親有一段好好相聚的時間,親自向她父母傳福音。她亦很高興有機會幫助了朋友信主,認為這次回到中國非常之值得。
在過去的四個月,我與杏美從家裡搬到外出居住。我們兩個人享受了一段很安靜的二人世界。我們吃到她親手種的菜和做的點心。如果不是神的保守,她在一年多以前已經離開了我們。感謝 神!讓我們留下了許多美好的回億,是 神很大的恩典!
在過去兩個星期,杏美的身體差了很多。前幾天我們便再搬回家中與我媽媽、弟弟一起住。住了一日,因為她需要氧氣筒來幫助呼吸,我們便送她到醫院去,在醫院中度過了三日。我在她身邊,醫生和護士對她都很好,就像家人一樣,弟兄姊妹亦很關心她,親友們亦不斷地打電話來問候她的情況,這都出於 神的恩典!
在醫院內有一個部門,是專為病人止痛,還有醫療設備可借給病人回家使用,於是我們去找那部門的醫生。當醫生問杏美有沒有甚麼痛的地方,杏美說她甚麼地方都沒有痛,醫生覺得很奇怪,我就解釋說:我們不是為止痛藥而來,只是希望借一張病床及兩個氧氣筒,因為杏美希望返回家中。
一個癌症末期的病人,竟然說一些痛楚都沒有,真是令人不能不驚奇神在她身上的作為!
在她去世前一個小時,我看見她呼吸很困難,我馬上去找醫生來,並且跪下祈禱。醫生幫她做檢查後,就出來對我說:她呼吸和心跳都很弱,如果要搶救,只有增加她的痛苦,因她肺部大部分已失去功能。我立即走到杏美身邊,握著她的手。當我問她的時候,神蹟又出現。她的呼吸舒服平靜了很多,她能夠很安靜地聽我說話。我問她是否希望醫生來搶救她?如果想的時候就用力握我的手。但她放開我的手。我說:不是的,我再次握著她的手說:你用力握我的手告訴我要醫生來救你啦!她再次放開。我知道她是清醒,她很聰明,她怕我以為她沒力氣,她就放開手。我在哭。在這時候,她看見我哭,她用手為我抹眼淚。我應承她,我不會再哭,我會好好生活下去,我會照顧她爸爸媽媽,我會繼續跟隨神,更加努力去事奉神。因為她說過,如果她比我先離開這個世界,我要承擔上她傳福音的責任。我對她說:請放心回到主耶穌的懷抱。她用手勢表示她放心了。我再跟她說:他日我們在天家再見的時侯,我會再次握著她的手,與她一起唱歌讚美神。我們結婚四年,每次分開的時間從來沒有超過十二小時,到教會我們都是坐在一起,他日我們在天家相聚時都要一樣。她對我笑,我不明白她那樣辛苦如何還能夠笑得出?這都是神給她的力量。我繼續握著她的手,跟她一起禱告,唱詩歌給她聽。她很安祥地被接回天家,就像睡熟了一樣。
她享年25歲,雖然是很短暫,但很精彩,很有意義!唯一不能夠完成她的心願,就是未能及時把她的器官捐給其他人。她很想傳福音,由於病的緣故,要她日日留在家裡.她說她死了以後希望能夠幫到別人(捐贈器官)。事情發生得很快,中午還很精神,下午就急轉直下。我馬上去問醫生,如何可以把器官捐出,但他自己都不知要如何辦理手續,要我等候些時,但杏美不可以再等!我有這樣堅強的太太,她處處為人著想,又這樣愛主耶穌,我感到自豪!昨天,我打電話給杏美爸爸,告訴他杏美經已離世,叫他不要太傷心。他說:傷心是難免的,但他早已接受了這件事實,因為在一年多前醫生說杏美只剩下二十多日的生命,但主耶讓她活到今日,已經滿足。
我一生也不會忘記杏美對我說的這一句話:「病得醫治,感謝神;病不得醫治,也要感謝神,因為凡事都有神的美意。」真的!凡事都有神的美意,縱使我們不明白,也是對我們有益的。
神賜給我和杏美有四年多的婚姻生活,這生活不是童話式的甜美,而是帶著酸甜苦辣。有天朗氣清的時候,也有狂風暴雨的時候,但我們很享受神給我們苦難的甜美。在苦難中,我們感到神的同在和帶領,又能在苦難中表達彼此的愛。神藉著這些風風雨雨,來鍛鍊我們的信、望、愛,就是對神的信心,對神國的盼望,和神的愛,以至對人的愛。如果我不愛眼前的人(而且是我的太太),我說多麼愛神也是假的。有一句話說得很對:「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,必先勞其筋骨,餓其體膚。」要成為神合用的器皿,接受神的鍛煉是必然的。神藉杏美叫我深深明白,何為天天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主。
主耶穌在杏美身上的恩典,已經行出的神蹟,若要一一的數算出來,恐怕十日十夜也說不完。杏美還有一個最後心願,就是希望弟兄姊妹不要因為她的離世而失去信心,離棄神!讓我們一起來完成杏美的心願吧!